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根据重点治理清单,制定重点治理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实施重点治理的时段和区域,明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期限和工作目标等,并确定专人指导、督促年度工作方案的落实。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