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二章 事故预防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学校向保险机构办理学校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学校举办者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提倡学生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