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农民自建住宅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农房建设绿色技术导则或者设计图集等,免费提供给农民自建住宅使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