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产业数字化转型第四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数字金融,优化移动支付应用,推进数字金融与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