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产业数字化转型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发展,促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公共海外仓等建设,支持工业、农业、物流、商务等领域的垂直电商平台建设,培育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业态和模式。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