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