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普及,营造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