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办公室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每月分析全市治安、刑事案件形势和规律特点,科学调度防控资源。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本市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和趋势变化,组织开展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打击行动,并根据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