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有效建立健全水质自动监测机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跨市、跨区水域等条件确定监测目标河涌,建设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开展水质监测,所需建设、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毁、盗窃河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