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各区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