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破坏与潮剧保护传承直接关联的文物、珍稀史料、孤本资料和相关实物的,由文化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