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

发挥市、区人民政府投资基金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覆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股权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的基金体系。

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类产业项目。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