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科技特派员评价考核机制,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环境,支持科技特派员公益服务、创新创业活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