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探索实行商事登记确认制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