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国际化环境第七十一条有效实行更加开放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支持市场主体引进境外高层次及各类实用人才。对引进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才、外籍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在停留居留、往返签证、出入境通关等方面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