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应当纳入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线上"一网通办"。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移动掌上办理、自助终端办理、无人工干预智能秒批等,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多元的线上办理渠道,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