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七条有效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