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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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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三十三条

有效

单位管辖范围内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导下,由单位负责设置、维护、管理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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