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加强青海湖流域湿地保护,组织对湿地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开展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及生息地的监测。对受到严重破坏的湿地野生动植物,通过封育或者人工驯养繁殖等措施予以恢复。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