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和特定地区管理机构统一领导本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