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与结构安全性鉴定第六十二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可以对保修押金作出规定。保修期已满两年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保修押金退还施工单位。保修押金退还后,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7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