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九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第五十八条有效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消防、电梯、燃气等工程验收的部门应当自接到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7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