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十九条有效建设单位在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应当向工程承包单位提供由金融、保险或者担保机构出具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