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