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第二十七条有效备案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情况发生变化的,主管机关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