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规划公共停车场用地,并优先利用政府已储备土地规划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依法采取划拨、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应。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