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和保障第三十条有效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考评体系。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