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西溪河岸线保护、利用和管理相关信息,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