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和维护第二十四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的检查和考核制度,监督运营维护单位对海绵城市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