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节 环境卫生设施第三十九条有效城市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应当规范设置厕所标志,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维护清洁卫生,爱护设施、设备。鼓励沿街单位向社会公众开放内部厕所。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