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促进成果转化,优化结构,提倡植物多样性,鼓励培育、选育和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新品种,并推广科学的种植和养护技术。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