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所需经费。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