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有效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按照下列标准执行: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建设单位取得该宗土地时每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格+易地绿化地点每平方米绿地建设费用)×所缺城市绿地面积+每年每平方米城市绿地管理费用×建设单位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年限×所缺城市绿地面积。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