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园林绿化、水利、林业等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