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供电、供热、供气、电信、交通、给排水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施工前,会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确定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