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的审查、批准和调整程序,参照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