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二章 供热规划和建设第十六条有效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时,应当保证热源厂、热力站、中继泵站和供热管线的建设用地。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