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组建行业协会或者加入相关食品行业协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行业协会或者相关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为会员提供培训、咨询、维权等服务,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引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