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有效使用明火作业的餐饮服务场所烹饪操作间应当与就餐区等公共区域进行防火分隔,烹饪操作间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厨房自动灭火装置。餐饮服务场所应当每季度对烹饪操作间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集排油烟设施进行不少于一次检查、清洗、保养,并建立台账。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