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引江济淮工程的管理和保护。本条例所称引江济淮工程,是指沟通长江淮河流域,涉及安徽、河南两省,以城乡供水和发展江淮航运为主,结合农业灌溉用水和改善巢湖及淮河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的工程。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