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引江济淮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