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传统地方戏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文艺创作、项目补助、提供设施、设立基金、成立机构、学术研究等形式,参与传统地方戏剧保护、研究、推介、展示、传播等活动。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