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传统地方戏剧保护条例/第三章 发展传播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传统地方戏剧保护工作的宣传,可以将传统地方戏剧纳入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内容,普及传统地方戏剧知识。传统地方戏剧信息共享交流网络平台、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传统地方戏剧。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