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二级保护区水库消落区从事农作物种植或者畜禽、水产养殖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