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馆藏档案结构、案卷目录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利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