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鼓励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水平。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