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有效市场主体可以自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也可以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场主体可以凭电子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