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文明停车宣传教育,倡导公交先行、绿色出行理念,鼓励开展维护停车秩序等志愿活动。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