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章 停车设施供给第二十二条有效本市推行停车设施错时共享。机关、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鼓励居住小区在保障安全和基本满足本小区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