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第二节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八条有效城市道路划设的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在规定时间内,除公交客运车辆、校车和其他依法可以通行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